不是合作提案不好,是順序錯了:價值共創的 4 個步驟
價值共創 × 跨組織治理|方法實踐筆記
想找另一個單位合作,方案想得很完整,也確定 1+1 大於 2,但談了兩三次只換到「我們再研究看看」。問題往往不在提案,而在順序——還不夠了解對方就把概念端出去,它要嘛成為對方的+1 任務,要嘛一開口就踩到不能碰的線。這篇從服務主導邏輯談起:價值是由使用的那一方認定的,所以你認為有價值不算數。而兩個組織要一起做事,本質上是在建立新的治理——誰要參與、議題由誰定義、行動由誰承擔。文章把它拆成四個步驟:探索先確認對方有沒有這個任務,看組織也看窗口那個人;磨合用 What、Why、What if 三問,收出「不能牴觸的」與「一定要體現的」兩個答案;發展把一個詞變成誰做哪一段的具體事項;共試在不新增預算、不新增設計、不對完全陌生的人的前提下先做一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