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管理到治理:當你的 KPI 不是他的 KPI,企業需要重新思考與利害關係人合作的方法

企業很擅長管理,但今天許多重要議題,早已跨出企業的組織邊界。供應商不是你的員工、社區不是你的部門,合作夥伴也有自己的目標。你的 KPI,不是他的 KPI。單靠制度、契約、稽核與訂單,或許能換來一時的配合,卻不一定能形成長期的共同行動。最近讀到一篇談「從管理走向治理」的文章,讓我重新思考自己一直在談的「治理設計」:治理設計不是把管理範圍擴大,而是創造讓不同角色願意為共同價值產生行動的條件,讓新的價值從彼此的互動中湧現。

這篇你可以看到
- 1為什麼「你的 KPI,不是他的 KPI」,是管理與治理的重要分界當你根本管不到對方,管理的前提就不成立了
- 2為什麼治理的目的不只是合作,而是讓共同價值轉化成行動「價值湧現」是治理設計真正要促成的事
- 3企業如何從生態系的管理者,重新理解自己作為 Node 與驅動者的角色不是控制者,而是擁有更多資源與影響力的節點
- 4數位網路的連結、平台、API、模組化與資料回饋,給治理設計哪些啟發沒有人控制全部,系統卻可以運作
- 5治理設計的 4 個條件共同價值、參與條件、賦能支持與回饋調適,創造共同行動發生的條件
當「你的 KPI,不是他的 KPI」,管理就碰到了邊界
企業很熟悉管理。訂定目標、建立制度、設定 KPI、分配權責,再透過追蹤與考核,讓組織往設定好的方向前進。這套方法之所以有效,有一個重要前提:你管得到對方。
但今天企業面對的許多問題,早就跨出了這條邊界。供應商不是你的員工,社區不是你的部門,合作夥伴也不在你的組織架構裡。
以供應鏈為例。企業可以要求供應商提供資料、符合新的標準、改善製程,甚至投入新的設備。但這裡有一個根本問題:你的 KPI,不是他的 KPI。對企業來說,減碳可能是重要的 ESG 績效;對供應商而言,卻可能代表增加成本、人力與設備投資。
企業當然可以透過訂單要求對方配合。「如果要繼續合作,就必須做到。」在企業握有足夠議價能力時,這確實有效。但如果有一天,另一家公司提供更好的訂單呢?當合作的基礎只剩下交易條件,交易條件一旦改變,合作關係也可能跟著改變。
所以問題不只是:「我要怎麼把供應商管得更好?」而是:「當彼此的目標不同,而且我根本管不到你的時候,我們為什麼還願意一起做一件事?」
這就是我開始重新理解「管理」與「治理」差異的地方。
如何讓我的系統有效運作?
前提:這些人都在明確的管理邊界裡
當大家不屬於同一個系統,我們如何仍然為某個共同價值產生行動?
前提:彼此的目標不同,而且誰也管不到誰
治理不是為了合作,而是讓「價值湧現」
這也讓我重新整理自己一直在談的「治理設計」。過去談治理設計,我很重視共創、溝通、引導,以及利害關係人的參與。但現在回頭看,我開始覺得:這些都是方法,卻不是治理本身的目的。
真正值得問的是:不同角色能不能看見一個值得共同追求的價值,並願意為這個價值產生行動?
企業有企業的目標。供應商要考慮成本與獲利。社區關心自己的生活環境。合作夥伴也有自己的 KPI。治理不是把這些差異消除,更不是要求所有人的 KPI 變得一樣。反而是承認:我們的 KPI 可以不同,但仍然可能找到一個值得共同創造的價值。
而且,每一個人可以為了不同理由加入,也可以採取不同的行動。當這些行動開始彼此連結、互相影響,最後產生任何單一角色都無法獨自創造的成果,我認為這是這篇文章所要談的:價值湧現。
因此,共創也不只是「把大家找來開會」。它真正要找到的是:我們之間,有沒有一個值得一起產生行動的價值?如果有,治理設計接下來要處理的,才是如何創造條件,讓這些行動真的發生。
企業是生態系中的 Node,也可以成為「價值湧現的驅動者」
在「從管理走向治理」的討論裡,我很喜歡一個觀點:企業不是站在生態系之上的管理者,而是整個生態系中的一個 Node(節點)。
這個差異很重要。當我們把企業放在中心,很容易用供應鏈管理的方式思考:企業訂定目標、規則與標準,再要求其他角色配合。但如果企業只是生態系中的一個節點,視角就會改變。供應商、合作夥伴、社區、政府、消費者,都是彼此連結的節點。沒有任何一個角色能夠單獨控制整個系統,但每一個角色的行動,又可能影響其他人。
不過,這也讓我產生另一個問題:如果企業只是其中一個 Node,它和其他節點的角色真的完全一樣嗎?
這讓我想到另一本書《目的與獲利》提到的資料。全球大型企業掌握的營收、資產與資源,在整體經濟活動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。

這件事情對我的啟發不是:「企業很強,所以企業應該管理其他人。」
反而是:企業雖然只是生態系中的一個節點,卻可能是一個擁有更多資源與影響力的節點。也因此,企業或許更有能力成為共同行動的啟動者。它可以提出一個值得共同追求的價值、串連原本分散的角色、建立合作的平台,也可以把資源投入那些「願意做,卻還做不到」的地方。
所以我現在更願意把企業的角色理解成:不是生態系的控制者,而是價值湧現的驅動者。
這裡的「驅動」,並不是企業替整個生態系決定答案,也不是換一種方法繼續要求別人配合。而是企業利用自己擁有的資源與影響力,讓原本無法一起行動的人,有條件開始一起行動。
這就帶出下一個問題:如果企業不能靠控制來驅動一個生態系,那它可以怎麼做?
數位網路給治理設計的啟發:沒有人控制全部,系統卻可以運作
原文中以「數位網路」提供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參照。
想想網路本身:沒有人控制全部,系統卻依然可以運作。網路上存在大量彼此獨立的節點。每個節點有自己的目的、能力與運作方式,卻仍然可以彼此連結、交換資訊,甚至在互動之中發展出一開始沒有人預先設計好的服務與商業模式。
這跟企業今天面對的治理情境其實很像。我們面對的是一群彼此「管不到」的角色,卻希望他們能夠產生共同行動。
所以真正值得借鏡的,或許不是:「網路是怎麼被管理的?」而是:「網路創造了哪些條件,讓這麼多不同的節點,在沒有人控制全部的情況下,仍然可以持續互動與創造價值?」
其中幾個值得轉譯到治理設計的機制,包括:連結、平台中介、API 與模組化、即時互動,以及資料回饋。
連結與平台:先讓彼此產生關係
治理的起點,不一定是制定更多規則。有時候,更重要的是先讓原本分散的角色彼此看見、交換資訊、理解需求。
平台的作用,也不只是「把大家找來」。而是提供一個讓資訊、需求、資源與價值能夠交換的場域。
但當平台建立之後,馬上會碰到另一個問題:他為什麼願意加入?又為什麼願意留下?這就開始涉及參與的誘因。
API 與模組化:不必變成一樣,也可以一起做事
我特別喜歡 API 這個隱喻。不同系統不需要變成同一套系統。只要定義好彼此如何連接,就能交換資訊、共同工作。
治理也是如此。我們不需要把所有人的 KPI 變成一樣,才能一起做事。真正需要設計的,是彼此之間的「協作介面」。
這些都是治理裡需要共同形成的規則。
而模組化又給了我另一個啟發:不同參與者不需要一開始就具備完全相同的能力。有人缺資訊、有人缺技術、有人缺資金,也有人根本不知道第一步怎麼開始。
治理不是把所有人改造成一樣。而是思考:如何讓不同能力的人,都有方法「接得進來」?這就會走向賦能與支持。
即時互動與資料回饋:讓系統持續學習
面對複雜問題,我們很難在一開始就知道最好的答案。因此,治理不太可能只是:
它更像一個持續循環:
資料在這裡也不只是拿來判斷誰有沒有達標。更重要的是幫助參與其中的人共同理解:我們現在的方法有效嗎?環境是不是改變了?原本的規則還適用嗎?哪些人遇到了困難?我們想創造的價值,真的正在發生嗎?
資料因此不只是管理工具,也成為整個系統的共同學習機制。
治理設計:從「怎麼讓他配合」,變成「我們怎麼一起創造」
把這些思考放在一起,我現在會這樣理解治理設計:
治理設計,是找到不同角色願意共同追求的價值,並透過參與機制、賦能支持與回饋調適,創造讓彼此持續產生行動的條件,進而促成價值湧現。
所以,治理設計不是把企業內部那一套管理制度延伸到外部。也不是換一種比較柔軟的方法,繼續要求別人完成企業設定好的目標。它真正設計的是一套:讓共同行動得以發生的基礎設施。
在這定義下,我認為治理設計有以下幾個元素。
- 1共同價值我們為什麼值得一起行動?
- 2參與條件我為什麼願意加入?又要怎麼一起做?
- 3賦能支持他是不願意,還是做不到?
- 4回饋調適我們怎麼一起學會做得更好?
共同價值:我們為什麼值得一起行動?
治理不一定要先從規則開始,而是先討論:我們之間,有什麼值得一起創造的價值?
這個「共同」,並不是大家必須擁有相同的利益。你的 KPI 還是你的 KPI,我的 KPI 也還是我的 KPI。企業可能想創造營收,供應商可能想降低成本,社區可能希望改善環境。
真正重要的是:即使我們因為不同理由參與,有沒有一件事情,是彼此都認為值得發生的?
這是共同行動的起點。
(想了解如何共創價值,請點這篇文章:〈不是合作提案不好,是順序錯了:價值共創的 4 個步驟〉)
參與條件:我為什麼願意加入?又要怎麼一起做?
找到共同價值之後,才需要進一步思考規則與誘因。一方面,我們需要建立不同角色能夠協作的介面:資訊如何交換?責任如何分配?哪些底線需要共同遵守?另一方面,也必須理解:每一個角色為什麼願意參與?
不能只因為「這件事情對我們公司很重要」,就期待所有利害關係人投入。
治理不是消除利益差異,而是在不同利益之間,找到可以共同前進的可能。
賦能支持:他是不願意,還是做不到?
這是企業很容易忽略的一件事。當合作夥伴沒有達到要求,我們很容易解讀成:「他不配合。」但有時候,問題其實是:他願意,只是做不到。可能沒有資訊、沒有工具、缺乏人才,也可能沒有足夠的資源。
如果企業本來就掌握更多資源,那麼它可以做的,就不只是提出要求與進行稽核。還可以思考:我要提供什麼支持,讓願意參與的人真的有能力行動?這也是企業作為「驅動者」很重要的一部分。
回饋調適:我們怎麼一起學會做得更好?
最後,治理不是把制度設計好就完成。因為現實一直在變。我們需要透過資訊與互動持續理解結果,再回頭調整規則、誘因與支持方式。
所以治理不是一套靜態制度。它更像是一個持續學習、持續調整的系統。而當不同角色在這個過程中持續互動,也可能逐漸產生一開始沒有任何人預期到的新合作、新方法與新價值。這就是價值湧現。
當企業開始用治理的角度思考,它問的問題也會慢慢改變。
當企業面對的是那些真正「管不到的人」,需要的可能不是更多的管理。而是學會利用自己的資源與影響力,創造讓共同行動發生的條件。
企業仍然只是生態系中的一個 Node。但它可以選擇成為一個願意啟動連結、投入資源、支持行動的 Node。當不同角色即使擁有不同的 KPI,仍願意為共同價值產生自己的行動,新的合作、解法與成果,就有機會從彼此的互動之中長出來。
這可能就是我現在所理解的治理設計:不是設計所有人的答案,而是設計讓新的答案有機會共同長出來的條件。
本文參考資料
許士軍(2026)。〈ESG時代意義:「工業文明」進入「生態文明」的橋梁〉。《哈佛商業評論》全球繁體中文版,2026 年 9 月號。
喬治.塞拉分(George Serafeim)。《目的與獲利》(Purpose and Profit)。圖 4.1「全球 500 大公司在經濟資源和成果上的占比」。



